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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是重庆市卫生类唯一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历史悠久,实力雄厚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是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拥有护理、生物制药、医学检验技术等三个国家级实训基地,是重庆市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雄厚的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被原重庆市市长王鸿举誉为“天使摇篮”。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占地208.8亩,建筑总面积92881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2.2亿元,馆藏图书16.6万余册,整洁宁静的校园内,附属医院、教学楼、实训楼、图书楼、师生食堂、400米标准塑胶跑道综合运动场等建筑、设施完备。学校有在校生5388人。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有教职工418人,其中专任教师271人,副高以上85人,研究生28人,“双师型”教师178人。外聘有重庆医科大学、涪陵中心医院等知名医卫单位临床一线富有一线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护师)、副主任医师(护师)47人承担专业课教学工作。教师们在精心授课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各项学术研究活动,每年均有40余篇学术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刊物上交流发表并获奖。
重庆市医药卫生学校开设有护理、涉外护理、助产、药剂、生物制药、医学检验技术、农村医学等专业。通过长期努力工作,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实习就业网络,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涪陵区中心医院等三十余所川渝知名医院均为该校学生实习就业医院,学校护理、助产士等专业学生大多在此类医院实习、就业。
推荐专业
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后,可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国家执业助理中医师考试。医学影像专业毕业生在各乡镇卫生院人才需求缺口大,毕业后就业形势好。
报名时间及办法
1、中专护理:面试+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条件:身高,女生155CM、男生165CM。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严重疾患,无沟通障碍。笔试内容包括初中语文、数学基础,随到随考。高中毕业生可免笔试,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籍证明,入学时提供毕业证),审原件收复印件。笔试3日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名单,学生及家长再按公布的要求缴费。
2、中专助产:只需面试,面试条件同中专护理。面试合格后方可缴纳学杂费和住宿费。
3、中专其它专业:直接报名缴费。
4、3+2高职:学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护理需面试,面试条件同上,面试合格后才可报考,检验、药剂专业不面试直接报名考试。录取按成绩和各专业招生名额从高录到低,额满为止。统一考试6日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并为已录取同学发入学通知书,开学到校时凭入学通知书缴费。
学生报名时必须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中专护理报考学生报名时要交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3+2高职考生统一考试时必须带上身份证(或到派出所打印带有照片的户口证明并盖派出所鲜章)。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
奖、助学金
1、凡就读我校学生将按国家、市区政府规定减免学费,贫困生按相关规定享受生活补助。
2、学校成立“勤工助学部”。可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3、设立奖学金制度,每年甲等2000元,乙等1000元,丙等600元。
4、凡重庆市户籍的高中毕业生就读我校一年后可参加对口高职升学考试,升入大专院校继续学习。
5、凡我校在校中职学生,进校后可选择大中专套读模式,升入我校与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高校联合开办的成人专科学历层次学习,毕业时在获取中专毕业证后获取大专文凭。
6、新生入学、缴费等其它政策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提示
1、学生报名(报考)时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在缴费时务必使用学生的姓名,严禁买卖交款凭据,不得涂改发票上的交款人姓名,否则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我校目前未在校外设立任何报名点,请广大家长、学生切勿轻信任何个人、机构关于我校报名收费的信息。不要轻信我校门户网以外的任何网站有关我校招生宣传。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来电咨询就读信息。
一、护理专业
我校护理专业从1958年建校以来就一直是学校建设发展的重点、骨干专业,担负着涪陵区及黔江、南川、丰都、垫江、石柱、武隆、酉阳、秀山、彭水等周边区县乃至重庆市培养初、中级护理专业临床一线技能型人才的任务。50多年来,培养了数以万计的实用型护理人才,为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护理教育专家的指导下,我校护理专业呈现健康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
我校护理专业主要培养在市、区级及乡镇卫生院医疗单位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科研、护理教学或从事社区护理、老年公寓护理、家庭护理等工作的初、中级护理技能型人才,学制三年。另有部分与重庆医高专、三峡医高专联办的“3+2”护理,学制五年。因此,我校护理专业建设符合区域规划定位要求,辐射作用强,生源来源和毕业生去向都有很广的范围。
2003年被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批准为“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5年,获中央专项资金建设国家级护理实训基地。
二、药剂专业
我校药剂专业开设于1977年,现有专业课教师27人,硕士学历3人,本科学历21人,高级职称8人,2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1名市级骨干教师,1名区级专业带头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90.82%。能熟练操作制剂试验、实训设备、生化专用设备,满足实习实训的教学要求。学校重视专业教师的培养,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鼓励和选派教师进企业,吸引、招聘企业技师进校园,使师资水平,尤其是实践技能有了很大的提高。
我校药剂专业历史悠久,具有优良、严谨的药学教学氛围和坚实的医药基础。学校拥有药学实训基地及国家级生物制药专业实训基地,校内药学群专业实训基地总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设有药物制剂实训室、中药化学实训室、中药提取实训室、生物制药实训室等10个实验实训室,为学生提供药厂生产真实情境模拟场所,为学生进行实践技能训练搭建有效平台,学生实验实践机会多,动手能力强,毕业生“双证率”达90%。毕业后很多成为制药行业的技术骨干,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学校现有长期合作的固定校外实训基地6家,主要分布在重庆、云南、广东、浙江等省市,均为在全国具有影响的大中型制药、销售企业,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能满足学生生产实习和顶岗实习的需要。学校与太极集团、上海医药集团、四川科伦集团等建立了长期校企合作关系,订单培养学生。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欢迎,就业率达99.2%。
三、医学检验专业
我校的医学检验专业1989年开始创办,历年来备受领导高度重视,现有学生600余人。近年毕业生拥有双证比率达98%,就业率高达97%。基于以上良好基础,学校领导对检验专业制定了新的办学定位:培养先立足于渝东南地区的毕业生,再服务全市、后辐射全国,全校师生为这一目标的实现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将本专业建成中职类市内第一,成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
目前,检验专业专兼职基础与专业教师共35人,其中本专业教师18人,专业带头人1人,市、区级骨干教师2人,高级职称10人(含兼职),中级职称9人(含兼职),双师素质教师21人,实验实训指导教师3人,兼职教师7人,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为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的师资保障。
学校创建了六个专业实验实训室,包括:临床检验、微生物检验、免疫检验、临床生化检验、寄生虫检验、病理实标本观察室等,学校对本专业的实验实训室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和使用制度;实训室内配有常用的医学检验设备,包括血细胞分析仪1台,血凝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电解质分析仪1台,半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分光光度计3台、离心机3台,超净工作台1台,水浴恒温箱3台,酶标仪2台,骨髓片、病理片、寄生虫片1000余张,寄生虫标本陈列室,显微镜100台等。设备总值273万元,能够满足校内教学实验实训需要。
四、农村医学
培养目标: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基层常见病及危重病症的初步诊断能力,具有开展社区预防、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流行病学调查、妇幼保健、老年保健、营养指导、健康检查、健康教育等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主要课程: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化学、物理、正常人体学基础、微寄学、病理学、药物学基础二、中医学基础、常用诊疗技术、疾病概要一(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学)、康复医学概论、健康教育学、预防医学、保健学基础、急救知识与技术。
就业去向:各级医院、各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
五、助产护理
培养目标:掌握基础医学、护理医学、妇幼医学、妇幼保健及遗传与优生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了解产妇及婴幼儿的卫生免疫及保健常识,熟悉病房管理知识。培养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及爱心奉献精神,同时具有对孕产妇及婴幼儿各种病症的观察和应急处理能力的护理人才。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妇幼保健。
主要课程: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美育、医用化学、药理学基础、护理概论、临床护理学(含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学)病理学、护理技术、遗传与优生、妇幼保健、中医基本常识、健康教育。
就业去向:各大医院
资助对象及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重庆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一)免学费补助。免学费补助对象为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未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安排参加学习和实训的学生不纳入资助范围。免学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平均1000元,对于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的部分学费,公办学校由学校承担,民办学校由学生家庭负担。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累计受助不得超过3年。
(二)助学金补助。助学金补助对象为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补助比例由市上统一下达(按涉农专业学生单独计算,非涉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比例为20%,具体按主城15%、贫困区县30%、其他区县20%计算)。二年级助学金补助按春季学期办法计算;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累计受助不得超过2年。
(三)住宿费补助。住宿费补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比例由市上统一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比例为30%,具体按主城20%、贫困区县40%、其他区县30%计算)。因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学生,累计受助不得超过2年。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平均250元。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于250元的,按250元标准补助;低于250元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标准进行资助,对于学校实际收费标准高出补助标准的部分住宿费,公办学校由学校承担,民办学校由学生家庭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