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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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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明中医学院是中美合作办学北京市教育局批准的民办合资大学。创建于1986年,早期为美国医生在北京创办的光明医学堂,1986年正式定为北京光明中医学院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已创办二十多年。是由著名医学教育家、胸外科专家、中国医学科学院原院长、协和医科大学原校长黄家驷教授发起,首都医学界一些知名的医学专家、教授创办,经北京市卫生、北京市政府,教育领导机关批准,于1986年成立的一所中西医结合的民办医科大学。在办学中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优势,治学严谨,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医学毕业生,得到社会的认可,并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设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下设校务委员会,是董事会对学校实行领导的常设机构。学校有党组织,校团委、学生会、工会。班级设有专职班主任,负责全班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学习和生活管理,以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办学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靠首都医学院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临床基地,培养造就既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又有专业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的中医药卫生专业人才.
我校办学特色是以中西医结合为基础,开设中医学、中医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等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城市社区医院和广大农村基层医院的实际需要开设课程,安排教学计划。以全面加强学生的素质教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适合基层医疗机构所需要的医疗卫生人才。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和增强学生的能力,学校还开设相关课程和专题讲座。中医学专业、中医针灸推拿学专业、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护理学专业、心理学专业、药学专业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口腔技师专业及实验医学专业可参加卫生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合格者卫生部门颁发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心理学专业并可参加国家自学考试。
学校有一支稳定的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授课教师主要来自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大学等院校的教授、副教授和高年讲师,他们有丰富的教学和临床经验,教书育人,深受同学及同行尊敬。学校设有医学基础课实验室。如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组织胚胎学、生物学等实验室,并且拥有计算机房。学校始终依据“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原则,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我校实习医院多数为北京有名的“三甲”医院及全国百佳医院,如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苑医院、望京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宣武中医院、北京朝阳中医院、北京鼓楼中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安贞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铁道部总医院,航天部711医院、721医院,北京隆福医院等20余家。另有航天部中心医院(361医院)为我校教学医院。他们长期与我校合作,在临床实习方面我校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生全日制住校学习,学校规章制度健全,半封闭式管理,培养学生组织纪律性和生活自理能力。每班设有专职班主任,管理并服务于学生,尽职尽责。学校有教学楼、学生宿舍、图书阅览室、医务室、食堂、浴室、球场和娱乐活动室等,保证教学和生活需要。学校每天24小时有保卫、班主任值班制,保证了学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
招生专业
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开设的专业有: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药物制剂、口腔医学。
报名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
注意事项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报名方式
有意报读我校的学生须填报志愿统一录取,详细情况如下:
1、我校2018年在北京市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北京市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文化课成绩的60%和“校考”艺术成绩(北京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三年制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北京光明中医学院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光明中医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七年制专业【即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按10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北京市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省外其他专业按不超过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医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8年在北京市普通类一批本科批次(A、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北京市其他批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其他省份按当地志愿投档办法处理。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原始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
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山西省和福建省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录取办法: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文化课成绩的60%和“校考”艺术成绩(北京市使用省统考成绩)的4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招收专业
·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 中医学(针灸推拿)· 中药学· 西药学· 康复治疗学· 应用心理学· 预防医学· 市场营销(医药营销)· 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 口腔修复工艺学· 医疗美容技术· 制药工程(中药方向)· 药物制剂· 口腔医学· 医学影像学· 生物信息学· 基础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药理学· 病理学· 护理· 口腔· 心理学· 法医学· 畜牧兽医· 药学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标准。
七年制专业学费为每年5500元,生物技术、生物技术(生物制药方向)专业学费每年4200元,法学(医事法律方向)专业学费每年4500元,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专业学费每年4500元(联合办学班第一年学费8000元),摄影、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专业学费每年10000元,其他各本科专业学费均为每年4800元。
高职专科护理、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每年5000元,医学影像技术、医药营销专业学费每年4800元,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学费每年4500元。
应用心理学专业(新增)学费标准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设有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和政府等奖学金、助学金。学校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入学后符合申办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入学手续。在校期间,特困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通过课余时间的劳动获得补助。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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