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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学院位于钟灵毓秀的天下道教第一名山——崆峒山东麓,泾水河畔,占地面积805亩,建筑面积22.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4亿元,现有28个党政及教学科研机构,教职工1236人(含附属医院),各级各类学生6528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45人,高级职称174人(其中正高职称31人),博士10人,硕士152人。同时,学院还从北京协和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等国内知名医学院校聘任了10名院士和49名博士为我校兼职教授,定期来校开展讲学,进行学术交流。教师中有184人分别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个人”、省级“教学名师”、“园丁奖”、“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近5年来,有120人次担任教育部规划教材的正副主编和编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438篇,获省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36项。
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五个本科专业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十一个专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和护理学被财政部列为高职高专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临床医学、护理、中药学和医学检验技术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基础护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细胞生物学与医学遗传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200万元,建有网络检体诊断室、护理实训室、数码互动显微镜室、口腔实训室等89个现代化医学实验室及信息技术实验室;成立了平凉市皇甫谧研究院、平凉市崆峒学研究院、平凉市崆峒养生文化研究会、平凉市皇甫谧陇药研究院、甘肃医学院中医药研究中心5个市级研究机构;校图书馆馆藏图书89.7万册,各类中外文期刊816种。依托现代数字技术,学院还构建了完善的文献资源、网络视频教学、电子阅览等网络公共服务平台。
学院现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其中甘肃医学院附属医院(原平凉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原平凉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医院,学院还拥有1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80所,其中包括兰州陆军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设有甘肃省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平凉市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近年来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 “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养德崇医、见贤思齐”的校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确立了以全日制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及相关医学类本、专科教育为主体,继续医学教育、成人本科教育、自学考试、乡村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为补充的办学格局。先后与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等院校建立了帮扶合作关系,为甘肃省乃至全国培养了大批医德优良,基础扎实,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升本前,学校文理科招生录取分数线平均高出甘肃省高职高专院校录取提档线150分左右,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前列;新生报到率年均保持在95%以上,当年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89.3%以上,毕业生就业率名列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形成了“出口畅、进口旺”的良性机制。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文明先进单位”、“甘肃省护理专业毕业统考第一名”、“甘肃省红十字会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甘肃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和国家级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张晓,“最美白衣天使”陈凤娟、牛雪莲等先进典型,使学院在省内乃至全国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甘肃医学院将继续弘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学院精神,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注重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以更加广阔的视野、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开创学院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西部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和社会建设、为甘肃医学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民健康保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校名为甘肃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1805,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甘肃医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八条 在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九条 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官方微博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在报考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追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网上远程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
第十三条 在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满额情况下,按公布的招生计划,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和服从调剂考生,实行并列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并列志愿要求的投档原则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个别专业对考生成绩有要求,成绩达到我校控制线的出档考生,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考生志愿可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对口中职生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录取严格按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九条 甘肃医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除“意见”中规定的六类疾病不予录取外,特别需要提出的是,我校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的考生。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院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时,必须经过资格审查;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有一套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和社会类奖(助)学(基)金等。
第二十三条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路中段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培养要求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医学检验操作技能系统训练,具有临床医学检验及卫生检验的基本能力。
主干课程
生物化学、医学统计学、分析化学、检验仪器学、生理学、病理学、寄生虫学及检验、微生物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等。
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识和相关自然科学基础、较扎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以及一定的预防医学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神经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循证医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要求
该专业主要学习中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系统的中药资源与开发的专业基本训练,具有中药资源调查,中药原料的生产、加工,中药新药开发和中药资源的综合开发的基本能力。
主干课程
中西医临床医学主要课程:医用基础化学、生理学、中医基础理论、免疫学、微生物寄生虫学、医用生物学、药理学、中医诊断学、中药学、人体解剖学、分子生物学、病理学、组织胚胎学、方剂学、传染病学、生物化学、诊断学、病理生理学、精神病学、预防医学、医学统计学、医学影像学、针灸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外科学、中西医结合妇产科学、中西医结合儿科学、中西医结合眼耳鼻喉头颈外科学及中西医结合急症学等。
口腔医学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知识和相关自然科学基础、较扎实的基础医学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以及一定的预防医学知识、具有一定的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临床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外科学、内科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医学影像诊断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预防口腔医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医患沟通与技巧;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学校收费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院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