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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桂西革命老区百色市——邓小平同志领导的百色起义发源地。学校是桂、滇、黔三省交界地区最大的高等医学教育中心、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医学科学研究中心,是区域医药卫生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历史沿革: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的百色高等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并更名为右江民族医学院。1997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2000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获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6年认证期限。
专业院系:学校设有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药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研究生学院、护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口腔医学系、外语系、体育部、社科部等4个系(部)。开设27个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形成了普通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
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全国20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各类全日制学生12590人,其中本科生8199人、硕士研究生163人、高职高专生3991人,留学生237人;非全日制学生13566人;全校各类学生共计26000多人。60%以上学生是少数民族,60%以上学生来自于贫困家庭,60%以上学生毕业后到基层就业。近五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位居广西前列;学校连续5年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学校荣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近五年来,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连续五年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36人,其中高级职称35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48%;博士硕士学位教师391人,占专任教师53.1%。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自治区优秀专家1人、自治区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人、“八桂名师”1人、广西高校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8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3人。
教学资源:学校保障教学投入,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9955元,生均图书达96册,学术期刊数据库21个,主办省级学术期刊《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和《右江医学》,学生自主学习平台等网络信息资源丰富,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建有功能齐全的模拟医院及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4所、教学实习医院49家、社区卫生服务实践教学基地10所、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全科医学培训基地1个。直属附属医院为桂滇黔三省交界和中越两国边境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医院文化建设创新奖”等荣誉。
教育教学:学校获批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获得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自治区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自治区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与课程建设一体化项目5项、自治区精品课程6门;2010年以来获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4项。近三年来,参加全国医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分别获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华南赛区一等奖和二等奖。
学科建设:学校现有医学、管理学、文学等3个学科门类;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17个二级学科;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学科2个、广西重点学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三级实验室1个及二级实验室1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及培育基地1个、广西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2个;拥有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育基地1个。
科学研究:2011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5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7项;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11项、地厅级奖励31项;拥有国家专利12项。全校共发表学术论文3600多篇,其中SCI、EI、TSTP等收录论文51篇;出版学术著作、教材48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12年来,参与学生2048名,共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8项、自治区级项目160项,校级学生科研立项314项,共发表科研论文154篇,其中国外期刊2篇、中文核心期刊21篇。
对外交流:学校分别与美国、英国、丹麦、日本、新加坡、泰国等多个国家教育机构签署了教育合作交流协议,目前有来自20余个国家的330多名留学生在校学习。组织实施“双百工程”,五年内争取引进国内外100名博士、教授并选送100名优秀教师出国研修。2011年以来,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学习和访问152人次,外国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及科研合作224人次。与暨南大学、中山大学等高校在联合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校代码为10599,英文名称为“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第三条 右江民族医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及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第四条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自1958年创建以来,面向全国招生,是以医学学科为核心和优势学科,医、文、理、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质量优秀、特色鲜明的高等医科院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系、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学校招生日常业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八条 学校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招生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院长办公会审定,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将招生来源计划按要求报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备案,并按规定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考生在政治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医学事业。
(二)招生对象是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65-70%左右。
(三)学校以英语为外语基础教学,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四)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规定:
1.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助产专业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55米以上。
2.医学类各专业不录取患有色盲、色弱、斜视的考生,不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考生,不录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考生,不录取两耳重听、口吃、嗅觉迟钝、晕血症的考生。
3.所有专业不录取患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各种传染病和有精神病病史、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肢体残疾不能正常运动、先天性疾病影响生活学习的考生。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广西区内文理兼招,区外仅招理工类考生。学校按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要求,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必须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对故意隐瞒者,入学后予以退学处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高职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十六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已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1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一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临床医学(本科,学制五年,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通科医师。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和医疗技能、基本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发展潜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根据国家卫计委文件精神,2015年各省(区、市)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即从2015年起全国医学毕业生实行“5+3”培养模式,全国医学毕业生在完成5年的本科学习后,必须统一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3年的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和医师执业证后,才能从事临床工作。本科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结业考核者,符合国家学位要求的,可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即有望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三证。(注:本专业毕业生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3年期间,培训满1年即本科毕业满1年,可报考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凭《执业医师资格证》可在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注册获得《医师执业证》)。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传染病学、临床通科实践教育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各类医院、卫生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机构从事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医疗保险以及与医学相关的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医学影像学(本科,学制五年,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能够从事医学影像工作的高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学生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初步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发展潜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人体断面解剖学、人体组织胚胎学、医学微生物学、人体生理学、病理学、医学生物化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X线、CT、MRI诊断)、超声诊断学、影像核医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面向各级各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放射治疗技术以及与医学影像学相关的教学和科研等工作。毕业工作满1年可报考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口腔医学(本科,学制五年,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祖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能够从事口腔医学工作的高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初步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及发展潜能,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人体组织胚胎学、人体生理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诊断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解剖学、口腔材料学、口腔放射诊断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预防口腔医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院、口腔专科医院、民营牙科诊所、保健机构、医学院校等机构从事口腔临床医疗、教学和保健工作。毕业工作满1年可报考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证者也可自主创业。
预防医学(本科,学制五年,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以及卫生监督工作的高级预防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系统的疾病控制技能训练、卫生检测技术培训,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具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促进、进行卫生监督和卫生执法、解决和处理各种公共卫生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系统解剖学、人体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皮肤性病学、传染病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毒理学基础、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卫生法规与卫生监督学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就业面向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级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医学研究机构、公益机构、学校等机构从事相关工作。
医学检验技术(本科,学制四年,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常见临床检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及先进医学检验技术,具备初步现代医学检验能力、终身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适应性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品德高尚、基础扎实、技能熟练、素质全面,具有创新精神和初步科研能力,能够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临床医学检验、卫生检验、教学、科研等工作,或在检验仪器设备企业从事仪器的开发、销售、维护等工作高级应用型医学检验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分析化学、人体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预防医学、临床检验基础、分子生物学检验技术、免疫学与免疫学检验技术、生物化学与生物化学检验技术、微生物学与微生物学检验技术、医学寄生虫学与寄生虫学检验技术、临床血液学检验技术、临床实验室管理、医学检验专业英语、临床医学概要。
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面向各级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高等医学院校、科研机构、医疗检验设备研发单位、检验试剂开发及生产单位等。
护理学(本科,学制四年,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先进护理理念,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高级护理专业人才。通过系统学习基础医学、护理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理论,培养学生掌握护理学、基础医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及一定的管理、教学能力,并具备初步护理科研工作能力。学生在校期间完成课程学习并参加护理临床实习8个月以上,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报考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本专业注重护理学及医学基础培养,加强学生评判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及就业能力的培养,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交流学习,就业渠道广。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医学伦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导论、护理学基础、护理心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大学英语、护理礼仪、社区护理学、康复护理、老年护理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各级(主要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科院校、预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及科研工作。
药学(本科,学制四年,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以及药物研究与开发等领域从事药物设计、药物制剂制备、药物分析鉴定及医院临床药学服务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人体结构和生理功能、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生理学、临床医学概论、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用植物学与生药学、药剂学、临床药学、临床药物治疗学、药学服务概论、药事管理学、医药市场营销学。
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医药公司、制药企业、医药研究所(院)、药政管理部门、医院、医学院校等机构从事药物分析、临床药学服务、医药营销、药物研究、药物制剂生产与开发管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
中药学(本科,学制四年,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与其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化学、基础化学、医学生物化学、有机化学、医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药物化学、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方剂学、药用植物学、中药栽培学、中药资源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药制剂分析、中花鉴定学、中药临床药学、药事管理学、药学服务概论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面向中药材种植基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药房、药品研发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机构从事中药栽培、炮制、鉴定、制剂、调剂、研发、检验、营销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收费标准及其它
1、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2、为了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贷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克服经济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3、被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及身体状况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取得学籍。
4、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授予。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右江民族医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升本”,升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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