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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坐落于河北省唐山市,北依燕山,南临渤海,物产丰富,交通发达,历史文化悠久,人文底蕴丰厚。在国家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下,与北京、天津构成了环渤海地区经济发展的“金三角”。
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本科)始建于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华北煤炭医学院举办渤海分院。2002年6月28日,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渤海分院更名为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分院。2004年1月,经河北省教育厅同意并报请教育部批准,将校名规范为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独立学院)。2010年12月,华北煤炭医学院与河北理工大学合并成立河北联合大学,学院更名为河北联合大学冀唐学院。2015年4月,河北联合大学更名为华北理工大学,学院更名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2008年8月,冀唐学院丰南校区建成并交付使用,新校区占地500亩,总建筑面积18.6万平方米,具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及后勤服务区,设施完备、环境幽雅,是河北省为数不多的按照现代化标准要求建设的独立学院校区。
学院依托华北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贯彻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以传承知识、培养人才、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全国招生,现已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医学、法学、英语、护理学等9个专业,学科涉及医、理、文、法四个学科门类,有本科在校生近八千人。学院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教育的同时,积极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生工作为重点,以文化活动为载体,将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学院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工作,不断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目前已建立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五二医院等7所承担临床教学全过程的教学基地,并建设了包括北京航空总医院、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天津武警医学院附属医院 等多家国内知名医院的46个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创造了高层次、高水平的学习实践平台。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院负责评选、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还设立了“校园十佳”、“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专业成绩优秀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优秀奖”、“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等十余项个人和集体奖项,奖励面宽、针对性强,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就业工作中,遵循“学院推荐、面向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原则,坚持“就业部门主导,学院动员形成合力”的工作策略,积极促成学生就业。近几年来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以过硬的政治素质、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奋的工作作风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同时,学院不断完善教学设施,营造良好学风,鼓励学生继续深造,近年来,毕业生考研率稳步提升,学院就业率、考研率在河北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录取规则:
1、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惯用左手的考生;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考生报考。
5、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实际情况,投档比例在100%-120%之间。
6、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对待。
7、进档考生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在同一志愿的情况下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浙江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8、我校2017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不设预留计划。
9、其他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学费标准: 10000元/年;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依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定,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护理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人文社会科学、医学、预防保健的基本知识及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能在护理领域内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护理教学和护理科研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病因学、药物治疗学、诊断学基础、护理学基础、急重症护理、内外科护理学、妇儿科护理学、精神护理学等。
法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中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中医药理论基础、中医学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医科研机构及各级综合性医院等部门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医学基础、现代医学基础、中医古典医籍、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学。
口腔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医学基础理论和临床医学知识,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和临床操作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修复和与预防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物理学、生物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医学影像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现代医学影像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及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介入放射学和医学成像技术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物理学、电子学基础、计算机原理与接口、影像设备结构与维修、医学成像技术、摄影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影像诊断学、介入放射学。
药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药品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鉴定、药物设计、一般药物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医学概论。
临床医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预防的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学、预防医学、免疫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