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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10月,是湖北省政府批准并公布的具有颁发普通中专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国家医药卫生类专业执业资格考试认可院校,学校国标代码0311。
学校位于著名道教圣地武当山北麓、车城十堰、南水北调水源区——丹江口库区之畔,建有郧县校区和十堰校区,是湖北医药学院自学助考校区,是市卫生局确立的全市中医药培训基地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省三所具备开办中医、农村医学专业资格的学校;护理专业省级品牌专业和国家级实训基地;药剂、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是省级重点专业。
学校占地面积168亩,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5亿元;现有专兼职教师23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教师 占96.3%;2014年春,在校各类各级学生共有6734人,其中全日制中专学生3496人(含合作办学1166人),成教学员1225人,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生2013人。
学校目前形成了中专教育与高等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新格局,初中、高中毕业生在我校可以完成中专——专科——本科系列学历教育。中专教育开设有中医、农村医学、护理、助产、药剂、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修复工艺、康复技术、眼视光与配镜等专业;成人高等教育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学、公共卫生、中西医结合医学、药学等专业的专、本科学历教育,有脱产与业余(夜大、函授)、自学考试三种学习形式,与湖北医药学院、三峡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联办。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质量求发展,以实力铸品牌”的办学思想。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与东风公司总医院等市内外150余家卫生、医药单位达成了长期人才供需协议,并在北京、广东、杭州、宁波、上海、福州等地建立有就业基地,确保为每一位合格毕业生提供1~3次就业机会。
学校视教学质量为生命线,注重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突出专业实践教学,推进素质教育,确保学员在校学有所长、成人成才。积极应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教学工作,建有校园网、语音室、电教中心、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等。实验、实习设施完备,设有解剖、生物、生理、生化、药理、病理、微寄等医学基础实验室和护理、助产、中医、中药、美容、影像、检验等专业实验室及临床示教室。建有32所稳定的县(市)级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学生实习基地。学校建有东风公司总医院、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院等五家教学医院,护理专业临床课由东风公司总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院、十堰市妇幼保健院专家执教,使我校办学与现代化医院办院实质性接轨,形成了“教学—实习—就业”的有机结合。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公寓安全舒适,每个寝室均配有卫生间和电话,建有设施一流的学生食堂、能容纳2000人的大礼堂、学术报告厅、形体训练室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与公安部门实行共建,聘请一名公安干警常年住校维持治安秩序,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学校实行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学员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8000元左右的中职国家免学费补助金和贫困学生助学金;农村贫困学生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资助1000-3000元;学校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实行奖学金制度,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学校建校50年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毕业生遍及十堰、东风公司、神农架林区等地。涌现出了诸如十堰市原中医院院长、全省十大知名中医刘吉善,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院长王晓楠等名医名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有志者脚踏实地,有志者志在四方。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严谨的教育教学管理、完善的教学设施、完善的贫困生资助政策、可靠的升学保障、广阔的就业渠道,是每位有志青年实现自己理想、走向成功的阶梯与桥梁。学员、家庭、社会满意是我们永恒的追求!我校全体教职员工会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创人类社会之美好未来。
学校认真落实国家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享受8000元左右的国家中职免学费补助金和贫困学生助学金;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资助1000-3000元;部分专业第三年顶岗实习,月薪2000元以上;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学生可享受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在校入党。
入学须知
1、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通过填报志愿或点击我校网站网上报名或来校报名,往届生、高中毕业生可电话报名或来校报名,也可在各县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7月10日至8月24日
3、携带证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及其他相关贫困证明(须有村、乡、县三级民政部门盖章)。
资助政策
职业教育作为一项民生工程,越来越受空前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一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两年。二是省政府规定,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将学费的5%用于奖励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从2009年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四是学校优先安置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保证贫困家庭中职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继续推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要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力免费劳动预备制的培训。
我校除确保国家对中职生的资助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之外,学校还免收第一学期住宿费;报销单程到校路费;实行奖学金制度;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免费就餐等资助。
学生就业
随着经济社会的繁荣,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长。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这都需要培养大量医药卫生等专业人才。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行,为人民健康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与营销,美容与健康体检,针灸推拿保健,老年人健康保健等,都为医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舞台。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安置工作,确保为每位合格毕业生提供1―3次就业机会。学校与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东风汽车公司各医院(包括武汉神龙、襄樊基地、茅箭、花果)等省内100多家医院建立有长期用人协作关系,还建有杭州、宁波、广州、深圳等几十家省外就业基地。与广州现代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清大药业等几十家医药卫生单位或人才中介机构签订有“订单式培养”协议,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每年都有百余名毕业生被十堰太和医院、人民医院等大型医院录用。而且是一旦就业,工作就相当稳定。
药剂、美容、康复技术等专业学生自第三学年带工资实习,月收入1500元以上,一年可收回三年学费等学习生活费用。
毕业生待遇
试用期工资一般1000元左右,试用期满,月工资1200―2000元,提供“三金”或“五金”(医保金、养老金、社保金、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并适时晋升晋级,增加工资。
招生计划
(一)普通中专教育
学费为每学期1560元,学校执行国家中职免学费补助等政策。学费由学校统筹,学员免缴学费。
专 业
人数
学制
培养目标
就业方向
特色和优势
护理
380
三年
护士
医疗、养老机构
护理、药剂、康复专业是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骨干专业。
药剂(制药工艺、药品营销)
50
三年
药剂士、制药、药品营销
与深圳三九等医药集团实行订单培养,第三年到各大医药集团顶岗实习、就业。
中医
200
三年
执业助理医师
(省卫生厅指令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医疗、养老机构
农村医学
200
四年
医疗机构
康复技术
50
三年
康复技师
与中国保健协会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第三年由中国保健协会安排到各大城市医疗、保健机构就业。
中医康复保健(中医美容)
50
三年
推拿按摩师、美容师
助产
50
三年
助产士、护士
医疗机构
医学检验技术
30
三年
检验技师
医疗机构
口腔修复工艺
30
三年
口腔技师
医疗机构
医学影像技术
30
三年
影像技师
医疗机构
眼视光与配镜
30
三年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
配镜中心
特别提示:中医、农村医学是省卫生厅认定的全省具有招生资格的三所学校之一,十堰只有我校具有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执业地点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二)、中专――专科――本科衔接班
专业
层次
学制
收费
招生对象
学习形式
毕业颁证
护理学
专科
四年
第一年1560元/学期
后三年2100元/学期
初中毕业生、在读中职学生
全日制
1、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验印的湖北医药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可直接报考研究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湖北医药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第三年颁发学校普通中专毕业证,可提前参加全国执业护士证考试
社区护理学
本科
五年
第一年1560元/学期
后四年2500元/学期
本科
四年
2500元/学期
高中、中职二年级以上学生
临床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药学
专科
二年半
1900元/年
在校中专学生或社会中专毕业生
中专与专科、本科套读
与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联合办学,由联办高校颁发国家认可的成人专、本科毕业证
本科
五年
22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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