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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医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院前身江西省卫生学校创办于1955年,南昌铁路卫生学校创办于1958年,两校均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4年6月两校合并升格为江西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4月更名为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2012年10月学院整体搬迁至小蓝新校区办学,办学条件优越。新校区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亿余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68万余册。
学院设有护理系、检验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临床医学系,开设护理、助产、检验、药学等9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2万余名。
学院现有教职工410人,其中专任教师332人,专业、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合理,并拥有一批行业专家参与教学。
学院拥有近6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实验实训场地充足,教学设备齐备先进,各专业实训中心得到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学院为省红会挂牌的中日合作江西省老年介护培训基地、省卫生计生委设立的全省基层卫生人员国家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基地、省人社厅设立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拥有护理、检验2个省级特色专业,7门省级精品课程。学院连年获得高校“内保”先进单位、综治工作先进单位、省直文明单位和南昌市文明单位等荣誉。
学院秉承“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将“仁爱、责任、精业”的校训融入育人全过程,传承和弘扬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内涵发展,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毕业生就业率高,为省内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培养了6万余名毕业生,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国际代码为13965;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江西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学校办学层次为:三年制高职。
第三条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含拟招医学美容、医学影像诊断复合人才班各30人)、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影像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十二个专业。
第四条 校址:南昌市小蓝经济开发区汇仁大道689号。
第五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是学院招生信息公开网站。学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第六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之要求者,颁发“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毕业证。
第七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5000元/年。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十一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江西卫生职业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报到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当年度《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英语。
第十七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第十八条 学院在录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提供的考生档案,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20%的比例阅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计划允许情况下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安排: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尽量安排在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学习。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成绩:依据各省、市(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市(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盖有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和江西卫生职业学院院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事先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院按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
我国老年人口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因此,社会对于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较大。而老年人对专业人员要求也较高,特别是养老服务、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卫生保健等具有非常鲜明的专业特点,国家特别需要大量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耐心、爱心、责任心,熟悉老年学相关知识,能够运用医学及管理学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为老人提供卫生保健服务,进行健康管理,策划老年社团活动等高技能的专业人才。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应运而生,本专业是我院新开办的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校企联合社政等建设项目,彰显本专业的特色。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从事养老服务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创新和实践精神、高素质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注重基础建设和内涵积累并举,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教社政企行融合、教研用教育导一体”的改革发展之路。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是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新兴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是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自然、预防控制疾病、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环节。国家高度重视卫生检验及检疫工作,相继出台新的法规,建立预防制度、健全预防体系,因而,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呈上升趋势,专业学生具有广阔就业前景。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与人文素养,掌握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理化检验及生物学检验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消费品检验、食品检验、生物材料检验、公共卫生检验、水质检验、空气检验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于2008年申报获批并于当年开始招生,作为医学技术类专业,自开办伊始学院与江西省人民医院等建立深层次“院院合作”联合办学。以岗位需求和职业准入标准为依据,学院、医院共同构建了专业定位准确的“教学做跟”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设置了基于职业岗位的“三模块、五技能”课程体系。为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培养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的新型实用型高素质影像技术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具有必备的影像技术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适应影像技术专业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技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影像技术专业技能型人才。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办学历史悠久,建有完善的口腔实训中心,拥有大量先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的仪器设备,完全适应国内外口腔医学技术的发展要求。现有包括江西省口腔医院、深圳康泰健牙科器材有限公司等各大口腔医疗机构在内的多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学生实行带薪实习制,实习期满推荐就业,历年的就业率均为100%。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继续学习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毕业后能适应口腔医学工艺技术和常见口腔疾病的预防保健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学院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办学已有20年历史,是学院特色专业之一,拥有一支团结向上、专业技能精湛、教学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团队。2012年学院成为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分委会主任委员单位,学院院长担任主任委员;2014年成为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美容医学教育与管理分会副会长单位;2016年主办首届全国高职高专医学美容技术专业技能大赛,在全国高职医学美容教育中占据领军地位。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掌握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较强实践操作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从事美容医学技术服务、美容医学咨询和美容师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中药学专业
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与国家振兴中医药事业的政策、中药学行业发展的用人需求紧密对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药大师工作室、现代学徒制试点等项目建设,将凸显我院中药学专业传承中国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可以从事中药生产、中药质量检验与控制、医药市场营销、中药供应保障和仓储管理、医院中医处方调剂和合理用药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药学专业
学院药学专业有六十余年的办学历史和药学人才培养传统传承,专业课程教研室、学生服务与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齐全。多年来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既有以工程院院士为代表的药学专业科学家,又有药学行业的企业家、高级职业经理、工程师,更有大量从事医药健康咨询与服务的专家、学者。实现了与行业用人需求的对接,益丰班、汇仁班学生广受行业欢迎,实习生、毕业生供不应求。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可以从事医药生产、药品质量检验与控制、医药市场营销、药品供应保障和仓储管理、医院处方调剂和合理用药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学院最早开办的专业之一,是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医学检验工作者是医学战线上的“侦察兵”,肩负着检验医学的重任,在临床医学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法制意识、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胜任医学检验岗位的技术技能型医学检验人才。
助产专业
学院是全国开设高职助产专业最早的院校,助产专业是全省重点建设专业。根据WHO报告的数据显示,我国助产专业现有人数远不能达到国际卫生组织规定的助产士与产妇之比,助产士缺口达33 万之多。在当前“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高素质的助产士更是“稀缺人才”。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护理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护理及助产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助产、母婴保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技术应用型助产专门人才。
护理专业
学院护理专业开办于1955年,是目前招生规模最大的专业,亦是我省高校首批“省级特色专业”,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护理系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现代社会需要和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系统的护理专业知识和较熟练的护理操作技能的实用型高级护理专门人才,毕业后能从事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工作。
口腔医学专业
口腔医学专业特色鲜明,实践性很强,拥有大量的患者群,专业人员需求量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口腔医学的地位和受重视的程度不断提升,显示出了日益广阔的发展前景。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比较系统地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实践能力,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能满足口腔医疗保健服务发展要求的社区口腔全科人才。
学费标准:5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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