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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伊始即招收本科学生,学制5年。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7年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成立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经过59年曲折发展历程,学校秉承“团结、敬业、求实、创新”的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勤俭奉献”的精神,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以医学为主,医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和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学校坐落于世界闻名的稀土之乡、草原钢城、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8746.22万元,馆藏图书90余万册。
学校设置17个二级学院。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现有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设有1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教育部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1个,自治区级品牌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自治区优质精品课程2门、精品课程25门。
学校有教职工800名,其中高级职称227名;具有博士学历及在读博士94人,硕士研究生学历351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18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7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2人,包头市政府特贴专家1人。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创新创业人才团队7个,“草原英才”工程10人,内蒙古青年创新人才1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20人,包头市拔尖人才6人,“鹿城英才”13人,包头市“5512”领军人才26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9名,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坛新秀7名。自治区级教学团队9个。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589人,其中硕士研究生425人、本专科生9164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输送了6.5万余名合格医学人才。
现有2个自治区领先学科,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建有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3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包头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两级院士专家工作站4个。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内蒙古学校卫生人员培训基地等研究培训机构设在我校。
学校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1所临床教学实习医院,有公共卫生、药学、法医学等专业教学基地125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与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英国皇家英格兰外科学院、蒙古国国立医科大学建立合作关系。
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包头医学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励精图治,奋发有为,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培养更多更好的健康卫士和多样人才而不懈努力!
招生计划:以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布数据为准。
录取批次:
1.本科: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
2.专科:高职高专批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本、专科各专业仅开设英语、日语、俄语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外语成绩要求:报考我校英语(普通文科专业代号03)专业的考生仅有英语教学,并要求英语笔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建议男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肢体严重残疾者不宜报考,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教育部高招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内蒙古考试中心公布数据为准,预科期满后具体专业分配原则依据《包头医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结业转入本科阶段专业选择与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说明:2017年我校招收的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由学校所属的临床医学院统一管理。
1.录取原则: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规则:
⑴录取时,先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所有第一志愿考生处理结束之后,开始处理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之后,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不再进行变更。
⑵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①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
②已投档的志愿考生,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考生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
③已投档的区外非志愿考生,服从学校及专业调整的,根据成绩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所有专业已额满,则不予录取;对于服从学校调整而不服从专业调整者,不予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只接收志愿考生,并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排队,与同批志愿投档考生同等对待。
4.对相同专业志愿平行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普通文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普通(蒙授)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成绩排序高分优先录取的原则;医学类考生以医学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排序高分优先的原则。
5.我校在区内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凡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我校且体育测试合格、高考成绩符合要求的依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按成绩排名及计划数依次进行录取。
学费标准: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6}(1190号)中的要求公办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6人间:1000元/学年.人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获奖人数比例:一等为学生人数的5%、二等为学生人数的10%、三等为学生人数的15%。
2.单项奖学金:200元/年.人,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体育、文娱和宣传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获奖人数比例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3.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本专科学生的28%,受助金额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比例占学校总人数的3%。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奖励学习特别优秀的学生,受助比例为在校生总人数的0.3%。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系部设置
学院设有研究生部、临床医学部、基础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系、口腔医学系、麻醉学系、药学系、社科人文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医学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市卫校)等14个教学单位,有4所附属医院(其中两所直属附属医院、两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专业设置
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法医、药学等10个本科专业, 其中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为自治区级品牌专业;设有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医药营销学等8个专科专业。学院1958年开始招收本科生,现有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4680名(其中普通本科生4044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22名。本科各专业招生范围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主,同时面向全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