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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是在1959年成立的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2009年3月6日(教发函(2009)66号)批准升格的全区唯一的一所独立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由校本部和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校本部占地524.6亩,已投入使用的一期建筑面积8.19万平方米,在校学生总数2722名,教职工总数259名,其中专任教师134名,另有外聘兼职教 师24名,外聘兼课教师21名。学校设四系四部(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药学检验系、蒙中医系基础医学部、公共学科部、政治思想教育部、中专及成人教育部),护理专业为重点专业,蒙医专业为特色专业。近三年,学校以培养实用型医学专科人才为主,以中职教育为辅,兼顾成人专科教育和短期专业培训。学校固定资产2.3亿元。
附属医院隶属校本部,是学校的主要教学医院,二级甲等,占地4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职工总数246名,床位241张,是以骨科、烧伤、创伤为特色,兼设内、外、妇、儿、中医等科室的综合性教学医院。附院固定资产7000万元。
从2009年起,学校已按计划招收首届普通专科生、五年制专科生和成人专科生。
乌兰察布市卫生学校升格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填补了自治区没有独立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空白,提升了乌兰察布市的文化教育品位,开创了乌兰察布市医学高等教育的先河。
学校作为新建高校,将在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转变办学理念,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学校建设步伐,力争早日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自治区一流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自治区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19
第四条 校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满达东街11号
第五条 办法层次:专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概况: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涵盖中职教育和成人函授教育,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由校本部和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两部分组成。开设: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中医学、蒙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1个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设立由校领导、招生就业处、纪检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由纪检审计处对招生过程实施全面监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择优进入预选专业。
第十三条各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由于师资等所限,入学后学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
第十四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投档后,不影响第一志愿考生的预录取结果。录取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药品营销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每人每学年5000元;蒙医学每人每学年4000元。预科生第一学年每人4000元,后续按普专标准收费。临床医学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临床医学专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为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素养、能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用型医学专门人才。
中医学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中医医学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技能,能在各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从事中医诊治、康复诊治、针灸、推拿和临床医疗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蒙医学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蒙医药理论基础和医疗技能以及一定的现代医学知识,能在本专业和蒙西医结合方向的医疗实用型人才。
护理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具有创造思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既懂理论又会实践、融知识、能力、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实用型高级护理人才。
医学检验技术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医学检验技术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医学检验技术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医学检验技术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眼视光技术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医疗卫生系统中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具有眼视光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职业能力的专业眼视光技术人才;毕业后能够熟练地从事农村、基层常见眼病的预防治疗。
康复治疗技术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 21世纪热爱康复医学事业,熟悉该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康复治疗技术的实用型康复治疗医师。
助产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 21世纪产科医学和围产保健的需要,热爱妇幼保健事业,熟悉产科医学新理论、新概念,具备现代产科医学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高级助产人才。
药学 (专科类 )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 21世纪掌握药学专业必需的基本知识,了解新特药的发展,能独立从事调配处方工作,了解常用制剂制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术,并能进行药房的快速检验的实用型药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