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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39年的西方教会在济南设立的重生助产讲习所,1953年,成立山东省济南卫生学校。2011年3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专科层次的公办高校。学院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占地600亩,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
☆校园环境优美 学院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3636号,背依蟠龙山,毗邻济南“药谷”,位置优越,环境优美。学院围绕“爱与健康”发展主题,按照“海绵城市”生态理念,正在着力打造国内首例以“海绵城市生态校园”为典范、以中草药木本植物为特色的立体绿色生态共享校园。
☆设施设备完善 学院设有标准多媒体教室90个、实训实验室60个;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运动场和篮排球场;学生宿舍均有独立卫生间等设施。学生食堂设施完备、服务一流,另设有伊斯兰清真食堂,专供少数民族学生就餐。12400平米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已进入装修阶段。今年40000平米图文信息大楼、26400平米学生公寓、新教学楼、第三食堂等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师资力量雄厚 学院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人才资源优势,密切与各大医院、企业和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310名,其中校内专任教师17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者142人,护理系护理专业教学团队为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教学团队。
☆专业设置合理 学院开设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社区康复、食品营养与检测11个专科层次专业和7个五年一贯制高职层次专业。其中护理、药学专业被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护理专业是“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康复治疗专业是山东省“3+2”对口贯通培养本科专业,标志着学院本科办学跨出了关键一步。同时,学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教学基地,滨州医学院本科教学基地。
☆教学成果丰硕 学院建校70多年来,先后为社会培养七万余名优秀毕业生,许多成长为省内外医药卫生行业的领导或技术骨干,其中第四十届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刘振华同志就是我院优秀毕业生的代表。近几年,我院师生在全国、省市级操作技能比赛上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
☆实习条件优越,对口就业率高 学院积极拓展新途径、新渠道,建有完善的实习就业保障体系,山东省立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市中心医院、北京广安门医院、深圳市儿童医院、上海爱升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济南致美科技有限公司等100多所医疗机构、科研院所、企业单位是学院常年合作实习实训就业基地,有效保障了学生“大城市上学、大医院实习、大城市就业”。
☆国际交流与合作前景广阔 学院积极对标国际办学标准,坚持“开门办学、开放办教育”理念,大力拓展与加拿大、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的办学合作路径,深化师资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着力打造“立足济南、辐射全国、走向世界”的国际特色品牌,为济南建设国际医学科学中心、争创国家医疗健康产业综合示范区培养专业化国际化卫生类技术人才。
组织机构
第1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2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3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招生录取
第1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2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3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投挡分数公平、公正录取。
第4条 外语语种要求: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5条 男女生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6条 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1.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各省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接受省考试院(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投档。
2.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安排招生计划数以内的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注册入学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和制定的相关招生章程、实施办法执行。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根据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其它事项
第1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2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文件要求,山东省内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3条 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学生依法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绿色通道和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还设立了勤工俭学岗位等方式,确保在校的正常学习。
第4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种类: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5条 专升本政策:毕业生可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政策规定执行,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6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7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护理专业
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际沟通和团队协作能力,掌握护理岗位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护理操作能力,能在医院熟练运用护理程序进行整体护理和在社区进行预防、保健、康复等综合性护理服务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为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各级健康保健机构等单位。
助产专业
培养从事助产、临床护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和社区保健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为各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机构、社区卫生中心等单位。
中药学专业
培养从事中药鉴定、中药调剂、中药炮制、中成药生产、药品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就业方向为各级医院药房、药检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社区康复专业
培养从事社区康复评定与治疗、特殊儿童、残疾人康复训练、针推理疗及中西医健康保健、健康教育和康复机构管理等工作的基层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才。就业方向为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专科康复院、社会福利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康复中心、疗养院、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等单位。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培养从事临床康复评定、常见疾病功能障碍的康复治疗、康复设备应用维护、康复护理技术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为医院康复科,康复专科医院、社区康复中心、体育运动队、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康复器械公司、特教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
培养掌握医疗设备应用技术的医工结合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可就业于各级各类医院医学工程部门、医疗设备研发与生产经营企业从事医疗设备技术服务与管理、研发生产与经营等工作。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培养从事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放射治疗技术、介入治疗技术、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医学影像技术人才。可就业于各级各类医院、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医学影像技术或影像设备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
培养从事食品分析检验、产品质量控制、营养评价、企业管理,熟悉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标准等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就业方向为国家食品安全部门、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单位(公司)、食品企业、医院、机关团体等单位。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
培养从事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生产、药品质量控制、药品生产技术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端技能型专业人才。就业方向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院制剂室、药品研发单位、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培养从事口腔各类义齿修复、加工和正畸矫治器设计制作,口腔医疗设备、口腔材料的管理、营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就业方向为口腔各级医疗机构、牙防部门和义齿制作加工及销售等单位。
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退学学费规定: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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