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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起先后由原延安财经学校、延安教育学院、延安师范学校、延安农业学校、延安机电工程学校、延安林业学校、延安卫生学校、延安技工学校、延安鲁迅艺术学校和宝塔区职教中心10所中职学校逐步合并而组建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09年底通过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4年跻身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2016年被列入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
校园占地面积830亩,其中新校区525亩,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现开设涵盖石油、化工、机电、经管、师范、艺术、农林、建筑、医学及航运10个领域的38个专业,设置“九系一部两院两中心”(石油工程系、化工化学系、经济管理系、农林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师范教育系、医学护理系、航运工程系、艺术系[延安鲁迅艺术学校]、公共教学部、继续教育学院、延安干部培训学院枣园分院、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中心[延安技工学校]、中职部[宝塔区职教中心])等14个教学和培训机构。
校内建有十大实训中心、99个实训室,校外有178个实训基地。现有教职工1056人(不含离退休人员),专任教师343人,教授37人,副教授270人;各类在校学生12835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7907人,现代远程与成人教育学生4928人。(此次数据截止2017年3月)
单独考试招生作为高职分类考试的一种形式,已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由招生院校采取“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直接报省招办审核录取备案。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在学费标准、培养模式和学历文凭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学生完全一致,录取数据由省招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被录取报到注册者,不再参加高考;录取未报到者,可继续参加高考。按照陕招办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特制定本办法。
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的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选拔方式
1.普高生、“三校生”:参加全省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组织的文化素质笔试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免试生: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荣誉称号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备案,可免试进入我院进行相关专业学习。
报名方式
1.凡参加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招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按提示申请报考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2.2018年3月10日至3月17日,凡是申请报考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首先进入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再进入招生信息网,点击“单独考试招生”登录入口,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报考手续。在此期间考生也可到我院9号楼212室现场确认报名。
录取办法
1.按照考试汇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凡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在学院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按省招办的审批备案程序,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4.凡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必须于2018年4月15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9号楼212室进行现场确认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1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文理兼招
30
2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理科
30
3
油气开采技术
文理兼招
30
4
油气储运技术
文理兼招
30
5
石油工程技术
理科
30
6
石油化工技术
文理兼招
30
7
煤炭深加工与利用
理科
30
8
应用化工技术
文理兼招
30
9
煤化工技术
理科
20
10
化工自动化技术
理科
20
1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60
12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文理兼招
60
1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兼招
60
14
汽车营销与服务
文理兼招
50
15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40
16
工程造价
文理兼招
50
17
畜牧兽医
文理兼招
60
18
动物防疫与检疫
理科
40
19
园艺技术
理科
40
20
工程测量技术
理科
40
21
航海技术
文理兼招
50
22
轮机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50
23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文理兼招
50
24
会计
文理兼招
50
25
旅游管理
文理兼招
30
26
酒店管理
文理兼招
30
27
财务管理
文理兼招
40
28
护理
文理兼招
120
29
药学
文理兼招
40
30
学前教育
文理兼招
100
31
舞蹈表演
文理兼招
20
艺术类
合计
1360
以上专业除舞蹈表演外,其他专业均招收“三校生”;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办公布为准。
收费标准
1.学费:依据陕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的文件精神,我院2018年学费标准为财会、旅游类专业4800元/年·生;舞蹈表演专业7000元/年·生;其他各专业5500元/年·生。
2.住宿费:最低标准65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