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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宁波市政府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职业学校。近年来,学校主动顺应宁波市卫生事业和健康产业的发展需求,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双领域”这一办学定位,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和“合力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策略,致力于培养“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高素质”的高端技能型卫生技术及健康服务专门人才。
学校现有高教园区(南区)、西北街2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亩,总建筑面积14.6万平方米。下设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等四个分院(部)。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300余人,教职工360余人。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余人。
学校位于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余人,成人教育学生3300余人。学校教学设施先进,实验实训设备精良,已建有护理实训中心、医学技术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训)中心等12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个,市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110余个,为学生临床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与多所中职学校合作建立“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与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院校等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校企合作共同体”,形成了贯通中高职教育,为区域社会经济提供人才保障的全方位教育体系。学校拥有数码互动形态学实训室、多媒体语音教室、报告厅、演讲厅、体操房等场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采用智能化、网络化、多媒体化的教育管理网络系统,校园网向全校师生提供安全、高效的信息服务。
学校现设有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学点,浙江大学医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远程医学教育校外学习中心,浙江省乡村医生培训学校宁波分校,浙江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浙江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浙江省社区护士岗位培训中心宁波分中心,宁波市临床医师继续教育分中心等在职卫技人员培训基地,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搭建良好的培训平台。
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国家卫计委确定为承担护理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承担了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托的全国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教育厅委托的省高职高专医学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学营养和医学检验技术等五个专业实训基地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学校与宁波市贸易局合作成立浙江省首家家政学院——宁波家政学院,并设有美国心脏协会(AHA)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浙江大学、宁波大学、温州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及硕士研究生教学点等。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部委码:13742
3.学校浙江招生代码:0112
4.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政编码:315100)
5.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6.办学类型:公办
7.学 制:三年(其中3+2转录的学生的学制为两年)
8.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后颁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二、招生计划
1.招生区域:2017年学校面向浙江省、安徽省、甘肃省、辽宁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贵州省等8个省份招生(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招生对象:
第一类为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且成绩符合所在省批次报考要求(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考考生成绩符合第三段分数线及以上);
第二类为参加2017年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主要涉及医学护理类、药学类、烹饪类、计算机类、文秘类、旅游服务类、艺术类(工艺美术)等专业;
第三类为列入本校“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
3.招生计划:2017年拟招生240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总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4.性别要求:不限。
5.具体录取方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单考单招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A.执行考生所在省的投档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遵循考生志愿,实行公正、公平、公开的择优录取原则;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中对于浙江省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2)“3+2”五年制职业教育的相关专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方式: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浙江省五年制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14〕33号)、学校《关于印发<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高职一体化教育联盟“3+2”五年制职业教育中职升高职选拔方案>的通知》(甬卫生职院〔20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现有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5个分院,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13个专业,基本形成相关医学类、护理类和健康服务类专业体系。学校积极推进专业建设,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助产专业被列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护理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被列为省高职高专院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现代健康服务专业群被列为宁波市服务型教育重点建设专业建设项目。
护理学院
学院拥有在国内同类院校中处于先进水平的护理实训中心,2005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也是宁波市护理教育培训中心,是培养应用型高级护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实训中心现有面积6000多平方米,有1000余万元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学院拥有现代化的电教教学设备、先进的护理教学仪器以及现代化的网络教学手段,极大地满足了护理实训的需要。几年来,中心承担了多项省市级培训班和新进展学习班等社会服务项目,正在建设成为“环境一流、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中国一流的示范性实训基地。
医学技术学院
学院现有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等4个专业以及面向全校各专业的基础医学课程群2个。其中口腔医学技术专业被列为省特色建设专业,基础医学实验分中心被列为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学院设置6个教研室、1个实验(训)中心和1个研究所,即医学检验技术教研室、口腔医学技术教研室、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教研室、医学美容技术教研室、人体形态教研室和人体机能教研室,医学技术学院实验(训)中心,医学技术应用研究所。医学技术学院党总支部下设教工支部2个和学生支部4个。学院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75人。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
健康服务与管理学院成立于2010年9月,现设有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和老年保健与管理等5个专业。学院下设健康服务与产品开发研究所和健康服务与管理实训中心各1个,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分中心被列为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康复治疗技术实训分中心又被列入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和老年保健与管理等5个专业教研室。全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36名,其中,专任教师27名。专任教师中,中高级职称23人,占85.2%,研究生学历20人,占74.1%,并聘请了健康服务相关的行业专家50多人作为兼职教师。目前全日制在校学生有1073人。 拥有预防医学实验室、信息管理实验室、电子阅览室等多个校内实验(训)室,在宁波、杭州市等省内外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设有50余家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学院是在2017年由原人文社会科学部的基础上改建而来,现设有家政服务与管理、美容美体艺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3个专业。设有家政服务与管理教研室、美容美体艺术教研室、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教研室、体育教研室、外语教研室、人文艺术与心理教研室等6个教研室和一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以及人文素质拓展实训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成人学历教育从1992年创办浙江大学宁波教学点起,前后成立了温州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宁波教学站、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医学院分院宁波天一学习中心,现在成人学历教育已有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公共事业管理等六个专业,基本满足了宁波市成人学历教育需求。2006年起,宁波天一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开始自主招生,揭开我校成人学历教育新的一页。目前在册学历生人数达三千二百余名。
美容美体艺术专业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开始设置美容美体艺术专业,计划面向全国招生50人,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美容护肤、化妆品、美体塑形、营养与保健养生、中医基础、芳香疗法、化妆设计基本知识,具备美容美体艺术设计、美容美体项目组合与运用、美容美体化妆品运用等设计与运用能力,从事美容美体、营养保健、芳香治疗、人物形象设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其中护理、助产专业按每生7500元/学年收取,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按每生6600元/学年收取,家政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按每生6000元/学年收取。以上学费标准均不含住宿费及代管代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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