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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著名史学家郭沫若先生题写了校名。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医药院校。1997年一次性通过原国家教委合格评估。2006年在国家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专家组给予了优秀的评价。200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增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通过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整体验收。
学院现有教职工260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600多人。专任教师580多人,具有博士学历88人(其中留学归国博士7人),硕士学历550人。有龙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教学团队2个,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72人,全省卫生系统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7人,牡丹江市优秀中青年专家8人。聘请美国著名医学专家葛仁山教授来校工作,聘任共享院士2人、长江学者1人、客座教授19人。
学院占地面积7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0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2300多种,校园网络系统先进,拥有各类网上教学资源3000多部。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固定资产总值6.5亿元。《牡丹江医学院学报》在全国公开发行。
学院有8所附属医院,总床位数6116张。其中直属附属医院2所,床位2000张。附属红旗医院是具有1200张床位的 “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示范医院”,是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具有明显优势的三级甲等医院。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药理学等学科于1997年开始与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519人,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223人。
2007年以来,我校教师共参编国家规划教材95部,其中主编9部,副主编16部。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29项,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55项,承担厅局级项目417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25项。2009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发表科技论文2400多篇,180多篇论文被SCI、EI收录。
学校和俄罗斯海参崴国立医科大学、菲律宾法蒂玛大学、韩国首尔大学医学院、韩国仁川医科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始终把教育教学放在中心地位,强化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动手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
学校遵循发展是第一要义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村办学、为基层服务”,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小康社会作为办学的责任。曾受到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的高度评价,1989年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
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三方面,择优录取。
2、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
3、录取细则:
(1)按照考生报考我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除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外,均以考试成绩优先为原则,按实际高考分数排序进行专业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至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进行录取。
对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后单科比较、再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C,必测科目等级为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浙江省按新标准执行。
(3)录取专业时,高考实际分数相同,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高考实际分数相同,政策加分也相同时,优先录取外语分数高的考生(不采取同分数专业优先方式)。例如:高考分数和加分条件均相同时,以外语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外语分数也相同,则按理科综合分数由高到低录取。
(4)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5)其它说明:我校认可各省(区、市)按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照顾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为了方便教学,除临床医学专业外,其它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考我院医学类各专业。
5、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视不同情况依据学籍管理办法予以相应处理。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生计划公布情况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核准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学校招生网站等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院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10114人。开设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药学、制药工程、药物制剂、预防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市场营销、医学影像技术、生物医学工程17个本科专业。其中口腔医学专业列为本科一表招生,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专业是省级重点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是省级一类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一类特色建设专业。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物遗传学、病原生物学、影像设备学、诊断学是省级精品课程。
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3个一级学科及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3个二级学科被评为省级重点学科,“抗纤维化生物治疗”实验室是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麻醉与危重病学”实验室是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协作的黑龙江省重点实验室,“组织损伤与修复”实验室、“肿瘤疾病防治”实验室是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生物学实验室”、“药学实验室”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学院设有省级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校企共建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牡丹江市北药开发实验基地。学院还被列为全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
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各专业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本科预防医学、市场营销、护理学专业:4,000元/年;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应用心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物流管理专业:4,400元/年;制药工程、药学、药物制剂专业:4,600元/年;口腔医学专业:4,800元/年;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影像技术:5,500元/年;生物医学工程:5,000元/年;本科二批合作办学:1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