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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是建于1959年的“河南省针灸推拿学校”及2001年与河南中医学院联合举办的“河南中医学院针灸推拿职业学院”。学院主要培养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等技能型人才,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
学院位于千年帝都、牡丹之乡、历史文化旅游名城——洛阳,北依洛河,南望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东邻洛阳体育公园,西与洛阳理工学院接壤,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周边环境优美,酒店、商场、饭店、公园遍布周围,是莘莘学子求学、生活的理想园地。
学院占地近400亩,环境优美,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楼、附属医院、体育场等教学生活设施完备,馆藏图书10万余册,校外实习单位100余个。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职工300余名,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0多人,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行业协会知名专家等30余人。学院重视学术研究,近年来,先后编写出版了《按摩学基础》、《伤科按摩学》、《内科按摩学》、《儿科按摩学》《妇科按摩学》、《经络腧穴学》等一整套全国中职教育统编教材,修编了《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等10余门高职教材,发表专业论文400余篇,获省、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6项,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项。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的精神,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382 河南省招生代码:6381
第六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洛阳市新区(大学城)学府街1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
第九条 学院概况: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主要培养适应中医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等技能型人才。
学院占地近400亩,环境优美,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公寓楼、附属医院、体育场等教学生活设施完备,学院建有解剖、诊断、病理、机能等专业基础实验室,中药标本、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内外妇儿护理等教学实训室,教室均配有多媒体教学系统。学院馆藏图书17余万册,校外实习单位100余个,在校生5000余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00多人,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行业协会知名专家等30余人。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主持编写了一整套全国高职、中职统编教材,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荣获省、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60余项,获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项,自主开发了具有知识产权的与针灸推拿专业教材配套使用的一整套手法实训视频教程,具有较高的教科研水平。学院开设有针灸推拿、中医骨伤、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业,生源遍布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承古创新、突出技能、注重质量”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中医卫生专业人员2万余名,涌现出一大批中医推拿名师和企业家。
学校先后与瑞士、意大利、俄罗斯、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接待了数十个国家的学术代表团参观考察,国际影响日益扩大。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学校”、“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领导招生全部工作。
第十一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及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对招生专业计划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院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学院针灸推拿专业不作视力要求。
第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也不允许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学院招生工作。河南考生录取结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外省考生在各省招生办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院网站适时公布录取结果。
针灸推拿
培养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本知识、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能从事医疗、预防和保健康复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针灸推拿专门人才。
康复治疗技术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较系统中医基础理论和现代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系统康复治疗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高级康复医疗实用人才。
护理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培养具有一定科学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素质、人际交往与沟通能力,具有系统的中西医基础理论及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熟练运用护理操作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和养老院从事临床护理、疾病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具有职业生涯发展基础的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护理人才。
老年服务与管理
培养具备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保健、老年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熟悉老年政策法规,能胜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工作岗位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社区康复
培养具有较强的现代社区康复、护理、保健技术运用能力,能在各级社区康复机构、福利机构、残联、家政等社会团体从事社区康复治疗与康复机构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中医骨伤
培养具备中医基本理论和城乡医疗机构所需的中医骨伤疾病诊疗能力,骨伤科常见病、多发病和危急重症的基本处置能力,城乡基层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的基本服务能力;能承担城乡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任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中医骨伤人才。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针灸推拿专业4400元/学年,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护理专业学费3500元/学年,社区康复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3300元/学年。住宿费600—800元/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