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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独立学院。学校秉承“全面适应社会需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培育医学英才”的办学指导思想,突出办学特色,已逐步成为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新型高等院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新乡市区和平原示范区。新乡校区占地128亩,是新乡市的园林单位;平原校区建设项目被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占地1400亩,建有体育场、综合训练馆、学术交流中心、数字化图书馆、礼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大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建筑优雅,环境优美,现代化学生公寓设施完备,校区网络全覆盖,为在校生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
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各科类实验(实训)室141个,全过程教学基地12个,省内外实践教学基地104个,为学生搭建实践能力培养的优秀平台。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疗美容技术等实验室为省内一流,数码互动医学形态学实验室在省内最大。生物与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获批河南省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与河南省康复设备生产商翔宇医疗合作投资共建康复实训中心并获得2016年度河南省校区合作奖励补助。国内首家和挪度医疗深度合作,建成5000㎡的国际护理培训中心,为省内最大、设备最先进的护理培训中心。与东软医疗合作共建“东软医疗影像云地方服务中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900余人,其中副高级以上32%,硕士以上75%。近年来推行“人才强校”战略,从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南大学等知名高校引进全国教学名师王金发等30余名专家为我院特聘教授。聘请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冯向东教授,刘长金教授,代五星教授,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李明文教授,教育部材料物理与化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科技部国际合作项目评审专家常方高教授,国家教育部有机化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负责人、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兼河南省化学会有机专业委员会主任渠桂荣教授,中南大学药学院刘立英教授,河南省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王云龙教授,河南省科学院刘仲敏教授等70余名国内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专家为我院学科带头人。
学校建立了全方位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开展“早期接触临床、早期接触科研、早期接触社会”的三早教学改革试验,建立“课间见习、暑期见习、临床实习”的全过程实践教学模式,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与美国克莱蒙特大学柯克生命研究院、劳落施大学、苏格兰格拉斯哥卡莱多尼亚大学、加拿大圣力嘉学院、韩国新丘大学、台湾美和科技大学、中华医事科技大学、辅英科技大学、中台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交流活动,交流教师和学生展现了学校师生良好的素质与精神风貌。
学校面向本、专科生设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每生每年1500元,二等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每生每年600元)等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学生入校当年可参评国家助学金,入校一年后可参评各类奖助学金。奖助学金总覆盖率近40%,获奖者近5000名。
学校生源数量和质量逐年提升。连续多年,学校文、理科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均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新生整体报到率高于部分二本院校。2016年学校河南省理科录取线430, 超出省控线60分;文科录取线432,超出省控线39分;录取二本线以上学生数为同类院校第一。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毕业生考研连年取得佳绩,在选调生、应征入伍等方面都有着骄人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执业医师考试技能和笔试成绩与国家平均成绩基本持平,远超过同类学校;培养的合格医生数量占河南省总量的1/3,培养合格全科医生占据河南省总规模的2/3。大批毕业生被广东省人民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等省外著名医院以及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及各地市重点三级甲等医院、重点医药集团录用,大批毕业生考取了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中国药科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的研究生。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1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是学校对招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的组织机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组成。
第2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3条 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4条 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环节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机关调查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违纪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部。
录取规则
第5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第6条 学校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7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只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无加试要求,对加降分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处理。
第8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9条 对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10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一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入学资格复查
第11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12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13条 被我校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必须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如因结业、肄业等原因未能如期获得原专科学校毕业证书或未进行学历信息电子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施行“双院制”育人模式,设有基础医学院、护理学院、检验与影像学院、医疗技术学院、健康管理学院、临床学院、药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医学工程学院、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部等12个教学院(系、部);仁智书院、羲和书院、精诚书院、崇德书院、德馨书院等5个书院;有全日制本科(专升本)、专科2个办学层次,目前在校生17800余人。
设有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健康管理)、市场营销、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电子科学与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假肢矫形工程及英语(医学科技英语)等20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设有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及药学等7个专科专业。其中,本科护理学、临床医学、眼视光学获批河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品牌专业,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获批河南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收费标准
自2011年始本科学费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折算的学分收费标准收取: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制药、电子科学与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假肢矫形工程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英语、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专科专业没有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批准的学年收费标准收取:护理、助产、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学影像技术每生每年9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