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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位于十堰市,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12号)。学院地处中国汽车城湖北省十堰市中心,占地面积近300亩,与校本部连为一体,校园环境优美,学术氛围浓厚,徜徉其中,既感医学之神圣,又沐人文之灵气,是求学深造的理想之地。
药护学院依托具有40年历史的湖北医药学院办学,教学条件完备,设施先进。湖北医药学院是湖北省重点建设的省属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含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810人,硕士、博士学位600余人),固定资产总值超过20亿元人民币,设有人体解剖学、内科学、外科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一个省级生物(医学)基础实验示范中心,有麻醉学、护理学等两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和人体解剖学、内科学、生理学等三门省级精品课程,图书馆藏书66万册。
药护学院现聘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100余人,其他师资与本部共享;学院自建有专业 组织机构图
实验室、语音室、微机室、形体训练室、多媒体教室,新建2万平米现代化综合教学楼已投入使用,二期新征270余亩校园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学生入住设施齐全的4或6人间标准宿舍(校园网、空调),文艺体育场所齐全,学生社团活跃,课余文化活动丰富。校本部拥有五所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附属医院,为药护学院临床教学提供了条件,另外药护学院还在重庆、广州、深圳等地大型医院建有临床教学基地。
招生计划
1、学院年度招生计划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批。
2、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院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和我院向社会公布。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3、新生入学后如需要调整专业,按照《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办理。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开展。
2、学院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实行“院校+专业(类)”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所投专业(类)进行专业安排;实行“专业组”投档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安排。
3、学院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省级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的学生,按所在省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的学生。
4、根据学院专业培养需要,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
5、我院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鉴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不鼓励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院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制药工程等本科专业,专科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弱、色盲、嗅觉迟钝或丧失、听觉全失的考生。学院将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如有上述身体缺陷的考生,学院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学籍,或经考生本人同意将其转入非医学类专业就读。
奖、贷、助措施
(一)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生;学院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每人每学年18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0.5%评定;三好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单项奖学金(由班级自定类别包括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学习进步等)每人每学年2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学生资助宣传手册和家庭困难证明可在当地的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毕业文凭和就业安置
修完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办理就业派遣和就业安置。
临床医学
本科,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做出分类鉴别的基本能力,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临床、医学技术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医学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
就业去向:在省、市(州)、县、乡各级医院及其他卫生事业单位从事临床医疗和科研工作;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麻醉学
本科,学制五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的临床医学知识和麻醉学知识,能熟练掌握麻醉操作技能,胜任麻醉学科各项工作的麻醉医师。可从事临床麻醉、危重病监测治疗、急救与复苏、疼痛诊疗等工作。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麻醉解剖学、麻醉生理学、麻醉药理学、麻醉设备学、临床麻醉学、危重病医学、疼痛诊疗学等。
就业去向: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麻醉科、急诊科、重症监测治疗病房(ICU)、疼痛诊疗及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医疗与科研工作。
医学检验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扎实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医院、血站及防疫等部门从事医学检验及医学类实验室工作的应用型高级医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分析化学、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医学统计学、诊断学、内科学、检验仪器学、临床检验基础、寄生虫学及检验、微生物学及检验、免疫学及检验、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及检验、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等
就业去向:在各级医疗、卫生和防疫机构、医学院校从事医学检验、教学和科研工作。我国临检行业急需本科及以上层次人才。
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后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现设有医疗保险、卫生法学两个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一定的医学、管理学、保险学或卫生法律知识并籍此进行计划、决策、组织和协调等方面的基本能力,能在卫生管理、社会保障、商业保险、医疗、医事法律、文化教育等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管理心理学、卫生事业管理学、应用统计学、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卫生政策与法规、办公自动化等。“医疗保险方向”专业理论课程主要有:社会保障学、保险学原理、人身保险学、医疗保险学、保险精算学、风险投资与管理、商业健康保险原理与经营运作、保险经营管理、保险营销与实务、社会保障法学、补充医疗保险等。“卫生法学方向”专业理论课程主要有:中国法制史、法理学、宪法学、经济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卫生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医学证据学、医事法律与诉讼实务、知识产权法等。
就业去向:在医疗保险部门、法事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各大中型医院从事管理工作,在科研院所从事科研、教学工作。
药 学
本科,学制四年,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在各级医院和医药营销、管理及生产部门从事医院药学、药品管理、营销与药物分析以及生产工作的应用型高级药学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事管理学、临床药物治疗学、天然药物治疗学、天然药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等。
就业去向:在大中型医院药剂科、大中型药厂、药品营销单位、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从事医院药学、药品研制开发、药品营销、药品监督管理及教研工作。
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院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按实际选住的宿舍,收取住宿费。学生在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临床医学、麻醉学专业为17000元/年;护理学专业为16500元/年;护理学(涉外护理方向)专业为19500元/年(含3000元雅思培训费);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制药工程专业为14000元/年;公共事业管理、软件工程、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为12000元/年。专科专业: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10000元/年,护理(涉外护理方向)专业为13000元/年(含3000元雅思培训费)。住宿费为800-1200元/年。学院收取学费按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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