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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是2010年3月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拥有北方水城之称的铁岭凡河新城教育园区,背靠莲花湖湿地公园,毗邻风景秀美的凤冠山,校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校内建有护理、药学、医学基础、语音训练、计算机实训等9个总面积1.65万平方米的实验、实训中心,教学用计算机520台,互联网和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和管理部门,基本完成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有设备齐全的多媒体教室59间,教、学、做一体化教室面积达到1920平方米,可以直接利用多媒体教学资源库,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54.8万元,另外还有百余家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的医院和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确保学生实习和实训的需求,学院建有6540 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1.15万册。学院现有教职工480人,专任教师221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90人;双师型教师64人,此外聘请60位临床一线专家和企业大师作为兼职教师。
学院现设有护理系、口腔医学技术系、医学检验技术系、康复治疗技术系、医学营养系、药学系以及医学基础部、公共基础部、思政部、涉外培训部、中专部六系五部。开设护理、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营养、药品生产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医学影像技术、公共卫生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等13个专业,学制三年。
学院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注重知识、技能、素质协调发展,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推进各项改革,坚持依法从严治校,建立健全了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规范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建校40多年来,已培养出2万多名合格的卫生技术人才。
学院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思想指导下,构建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建院几年来,学院先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02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各市中心医院、沈阳金赛义齿加工厂、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等近120余家各级各类医院及医药相关企业签订了实习、实训协议,完全能够满足我院学生的实训教学要求。各专业实习学生的优良素质得到了用人单位一致认可。在提高学生实践技能的同时,学院注重加强就业创业教育,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建立毕业生联系制度,实施跟踪服务,不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2015年仅沈阳军区总医院、解放军202医院、北京市朝阳区急救中心三家单位就与我院近百名毕业生签订了就业合同,每年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都有100余家医院、药企等相关单位来我院进行招聘。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连续三年达92%以上,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办学口碑。
学院秉承“天道酬勤、人道扶康”的校训,形成了“厚德强技、和谐向上”的良好校风,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办学规模和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多年来一直被辽宁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网络系统示范单位、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辽宁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先进单位、铁岭市名校、市师德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面对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的大好时机,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应用为主,求真创新”的办学理念,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卫生职业教育、培养出更多更好的优秀医药卫生技术人才而努力奋斗!
招生计划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各专业招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中职升高职录取,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
奖、助学金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500元。
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620201
护理
3
护理(涉外护理)
3
620301
药学
3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620802
医学营养
3
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9010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800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
4800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4800
620201
护理
3
4800
护理(涉外护理)
3
4800
620301
药学
3
4800
620401
医学检验技术
3
4800
620403
医学影像技术
3
4800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
4800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3
4800
620406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3
4800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
4800
620602
公共卫生管理
3
4800
620802
医学营养
3
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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