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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学院何氏视觉科学学院是1999年由归国医学博士何伟创立,经教育部批准的、纳入全国统一招生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一所人文化、国际化、数字化、生态化、产学研一体化的普通高等学院。本院办学理念先进、师资队伍完善、学生就业前景广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办学特色鲜明
人文化的教育理念,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模式,以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为导向,使学生在毕业前就具备走向社会 所应有的综合素质和实践经验。
校园文化多元
学院以“学生能力建设”为中心,组建了动漫社团、摄影协会、艺术团、创业俱乐部、眼视光城市乡村社区服务站、未来领袖俱乐部、眼博物馆俱乐部、棒球俱乐部等众多的社团和俱乐部。通过丰富多彩的学生主体性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学生成长环境,形成自由、开放、多元化的现代校园文化。
专业设置合理
学院设有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公共事业管理、艺术设计六个专业,各专业应用性强,就业率高,其中,艺术设计专业为09年新增专业。学院现有在校生及教职员工2000余人。
教育资源丰厚
学院附属何氏眼科沈阳医院、何氏眼科大连医院、何氏眼科葫芦岛医院以及9家综合性临床教学医院、43家视光门诊及眼镜门诊为培养能力型学生奠定了基础。学院投资创办的沈阳绿谷生物技术产业孵化器,拥有世界领先的生物设备和基因技术、干细胞技术、发酵技术,为学院的长远发展和学生的就业、创业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国际合作广泛
国际化的师资团队和教育方针,使学生在大学期间就能掌握国际最先进的观念和技能。本院先后与美国南加州大学、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美国NOVA东南大学视光学院、日本九州大学、英国伦敦热带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等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合作关系。
招生计划
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我校分专业计划根据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院务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1%,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高专升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达到辽宁何氏医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何氏医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校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校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2016年艺术类在辽宁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依据考生文化课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高考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
艺术类专业在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择优录取。在相应的分数线以上,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的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批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含加分)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如英语成绩相同,则文史类考生依据语文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据数学成绩顺次录取。
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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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1
100201K
临床医学
5年
理工
医学
2
101101
护理学
4年
文史
理学
理工
3
101004
眼视光学
4年
理工
理学
4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理工
理学
5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文史
管理学
理工
6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年
文史
理学
理工
7
100701
药学
4年
理工
理学
8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9
081302
制药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10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年
理工
医学
11
120202
市场营销
4年
文史
管理学
理工
12
100704T
药事管理
4年
文史
理学
理工
13
050303
广告学
4年
文史
文学
理工
14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5
130503
环境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6
130504
产品设计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7
130310
动画
4年
文史
艺术学
理工
18
101101
护理学
2年
专升本
理学
19
101004
眼视光学
2年
专升本
理学
20
620201
护理
3年
文史
理工
21
620407
眼视光技术
3年
理工
22
590202
药品生产技术
3年
理工
23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年
文史
理工
24
590301
药品经营与管理
3年
文史
理工
25
670301
文秘
3年
文史
26
690302
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文史
27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理工
28
620404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文史
理工
29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3年
文史
理工
学费收、退费等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和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等方式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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