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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2006年2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公办的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位于南中国第一大河——珠江源头,云南省曲靖市西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8年,其前身为云南省曲靖卫生学校。原曲靖卫生学校毕业生遍布全省大部分医疗机构,很多人成为医疗卫生单位的骨干。
学校占地面积367亩,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在校教职员工174人,其中:专任教师134人。硕士研究生10人,副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42%。有功能齐全的实验室,有中西医实习医院,各实习医院具有完善的实习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一批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带教能力的指导教师,实习医院能满足各专业的实习要求。有附属综合性医院一所,属国家三级乙等医院。有中草药野外见习基地3000亩。学校经批准成立了“云南省190职业技能鉴定所”,“曲靖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学校设有普通专科专业7个,其中临床医学、护理、助产专业为学校骨干专业,眼视光技术、药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为特色专业。成人专科专业2个,为临床医学和护理专业。联办成人本科专业4个和五年制大专2个专业。
学校普通专科除本省外还面向河北、湖北、江西、重庆、四川等10个省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000多人。学校建有多个多媒体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语音教室、校园网,建成闭路电视多媒体教学控制系统,生理、病理、药理综合机能实验室等电化教学设施。学校现有实验楼3幢,实验室120间,能满足实验需要。教师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国家专利1项,获卫生局科技进步奖1项;国家级在研课题3项、总课题1项、子课题2项;获省级在研课题1项;在建校级精品课程5门,共发表论文402篇,参编教材37部。国家卫生部曾确定我校为联合国计划开发署援助中国护理教改试点的全国八所卫校之一,学校曾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省教育厅、劳动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育人为本,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宗旨,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为国家培养合格医疗卫生技术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学校名称: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国标):14012
第四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学校。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业结束,经学校考试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专业资格取证:在校期间可参加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考试等职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可参加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考试。
第七条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纪检监察组组长。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一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并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提醒考生注意:医药卫生类各专业不能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按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和曲靖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是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先按“专业顺序”,再按“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专业志愿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十八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
临床医学专业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医学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人类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对人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作出分类鉴别的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物化学、神经生物学、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形态学实验、医学生物学实验、医学机能学实验、病原生物学与免疫学实验、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循证医学、卫生法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患沟通与技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英语、高等数学、医用物理学、化学等。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在具有必备的康复治疗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适应康复治疗技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技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康复治疗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主要论述诊断学基础、内科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传染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科学、皮肤病学与性病学,其中详细介绍了有关康复医学评估和治疗的基础知识:如头痛、瘫痪等23个常见症状,神经系统诊断方法,医学影像诊断学,耳鼻咽喉科症状学、检查方法、听功能检查及其评价等;关系心理治疗的“精神疾病的基本知识”及“神经症”等。
助产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护理学以及妇幼保健的基本理论和助产专业技能,从事临床助产和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德育、英语、信息技术基础
专业基础课程模块:解剖学基础、生理学基础、遗传与优生学基础、病原生物与免疫学基础、病理学基础、药物应用护理
专业课程模块:护理礼仪、人际沟通、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心理与精神护理、产科学及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科护理、儿科护理、母婴保健、急救护理技术.。、
护理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护理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技能,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
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含传染病护理)、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康复护理学、社区护理学、老年护理学、护理心理学等。
眼视光技术专业
培养目标
主要培养眼视光行业中的高级技术人才,即具有专业的眼视光、眼科学基础理论知识,并掌握眼睛检测、验配,屈光不正矫正和视觉训练的眼视光医疗技术人员。
主要课程
视光学基础、验光学、眼科临床、眼镜光学、隐形眼镜基础、眼视光器械学、医学基础、眼镜定配技术、斜弱视、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等。
收费标准
按学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和曲靖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