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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学校坐落在浙江省西部、享有“南孔圣地、四省通衢”等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市。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达30707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600余万元,馆藏图书53万册。
学校设有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设置20个高职专业,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艺术设计、财经管理等5个专业群协调发展的格局,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专业3个,省优势专业2个、省特色专业4个。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200余人。现有教职工407人,其中专任教师271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1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教师169人,“双师素质”教师193人,浙江省“151”人才3人、市“115”人才39人,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教坛新秀、省级专业带头人、市首席技师等16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学校始终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校企共成长” 为目标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 》《计算机应用技术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 》获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项,建成省级精品课程5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立项省高校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6项,获批专利236项,主编教育部规划教材、省级重点教材13部。学校以“尚德弘毅 知行合一”为校训,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着力体现思想道德、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的辩证统一。积极推进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其中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实训基地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基地、护理实训基地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有17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积极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技能)竞赛,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近三年,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奖256项,其中一等奖34项。学校先后确立了地掷球、健美操、攀岩等一批特色体育项目,摘得国家级锦标赛类金牌20余枚。近五年,学生就业率稳中有升,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且就业层次逐年提高。
学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组织开展的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得到社会各届的高度赞誉。学校设有衢州农民学院、衢州女子学院等社会培训平台,是浙江省护理人才培养基地衢州分基地、浙江省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联盟衢州分中心和市养老护理教育培训中心,先后被评为“全国职工培训示范点”和“全国巾帼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在省内外形成广泛影响。
目前,学校坚持立足衢州、面向市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知行合一为导向,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良知和使命感的技术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努力把学校办成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评价优良的优质高职院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贵州、广西、福建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浙江考生。学校执行分段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护理
培养目标: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较强职业综合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健康产业从事临床护理、老年护理、社区护理和健康保健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
核心能力:掌握规范的护理基本操作技术,具有为护理对象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对常见病、多发病病情和用药反应的观察能力,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应急处理和配合抢救的能力,具备社区护理、老年护理等专业方向的护理能力。
核心课程: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急危重症护理、儿科护理(临床护理方向)和老年护理技术(老年护理方向)为专业核心课程。
主要实践环节:独立设置的综合实训课程包括军事课、教学见习、基本护理技能综合实训、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和毕业考试。
专业特色:在国内率先开展现代学徒制护理专业人才培养试点,从2011年与医院合作开设医院冠名订单班到2014年、2015年实施现代学徒制护理人才培养,三方签订协议,医院导师指导,医院文化与学校天使文化的渗透。该育人模式吸引了复旦大学附属闵行医院、浙江衢化医院、衢州市中医医院、开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纷纷与我校合作开展护理人才培养,并得到了中国教育报等国家级媒体报道,被人民网、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中国教育新闻网等网络媒体转载。
作为浙江省教育厅改革试点项目“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主持单位,我校率先在省内开展中高职二三分段的试点,实现人才培养方案一体化设计,课程体系设置无缝对接,分段实施,避免了课程重复、实习时间过长的问题。设置了“老年护理”、“母婴护理”两个专业方向,提高紧缺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2015年,“2+3”人才培养模式已扩展至合作的绍兴护士学校、衢州中专。
助产
培养目标:本专业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助产人才的需求,对接健康服务产业、依托卫生与计生行业,与医疗卫生类企事业单位合作,培养能够在各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母婴服务机构等从事临床助产,产科、妇科、新生儿护理、母婴保健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核心能力:(1)能正确规范地进行妊娠诊断、产前检查、产程观察、产程的支持性护理、正常接生、产后处理、新生儿处理及健康指导。
(2)能对产科合并症、并发症、新生儿窒息及急危重病人进行初步应急处理和抢救配合。
(3)具有基础护理、妇产科护理的基本技能,能够规范、熟练地进行专科护理操作。
(4)具有开展妇婴保健、营养与膳食指导、计划生育指导及生殖健康教育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与人沟通、与人交往和团队合作能力。
(6)具备运用护理程序开展护理评估、分析健康问题、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整体护理、进行效果评价的能力。
(7)具备循证医学思维基本能力,能够获取、处理、利用文献资料及信息。
就业面向:各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母婴服务机构等。
核心岗位:临床助产士,产科、妇科、新生儿科护士,母婴保健等。
发展岗位:导乐师、母乳喂养咨询师、产后恢复师、产房负责人、妇科、产科护士长、护理部管理岗位等(职称迁移: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专业特色: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构建“一体两翼”现代母婴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平台,创新产教深度融合、政行校企协同育人的体制机制,提升专业内涵和品牌,提升人才的社会竞争力。
(2)打造专业教学团队品牌。与行业(医院、妇保院)联合成立助产专业教研室,打造一支由专业带头人、专业教研室主任、校内外教师等组成的助产专业教学团队,培育成为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为校企深度合作的范例。
(3)革新助产技能实训模式。推进“产科高端服务体系”引领的助产实训改革,在教学理念、实训模式与实训室管理方面实现创新,形成自身特色。
(4)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创月嫂培训品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开展以“母婴健康”为方向的助产专业技术服务和科学研究,在本地区本行业形成广泛的影响力。
中药学
培养目标:中药学专业培养学生具有中药学与中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良好的人文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中药种植、中药采购、中药饮片生产、中药制剂生产、中药储存与养护、中药鉴别及中药检验、中药营销等的知识和技能及现代医药学的知识,具有一定的中药生产、中药管理和中药购销等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核心能力:中药炮制能力、中药制剂能力、中药购销岗位、中药调剂能力、中药质量管理能力
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中药鉴定技术、药事管理实务、中药制剂技术、实用药物商品、医药市场营销实务、中药调剂技术、中药炮制技术、药用植物综合实训(含采药实训)、中药房见习、中药鉴定综合实训、中药调剂综合实训、药品营销技能实训、中药炮制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
就业面向:毕业后可在中药生产企业、中药经营企业和医疗及检验机构从事中药鉴别、中药饮片生产、中药制剂生产、中药储存与养护、中药检验及中药调剂、中药采购、中药营销等岗位工作。能胜任中药鉴别员、中药炮制工、中药制剂工、中药养护员、中药检验工、中药调剂员、中药采购员和中药营销人员等的工作。逐步发展为中药质量部门经理(质量负责人)、中药生产部门经理(生产负责人)、中药销售部门经理(销售总监)、医疗机构中药房主任等。
专业特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围绕“构建校企合作平台、探索学生系统培养、强化校企实践育人”等方面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培养,使中药学毕业生更好地服务于省内中药产业,特别是能成长为中药生产和中药购销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